一、项目名称:银川市口腔医院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比选项目
二、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5月9日14:30时
开标地点:银川市口腔医院14楼会议室
三、废标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本项目收到4家投标单位的质疑投诉,经院方调查并会议研究决定,本次招标做废标处理。后续将重新启动报名,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给各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银川市口腔医院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