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口腔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8

受银川市口腔医院委托,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银川市口腔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鼎夏ZC-2020-00077

2、项目名称:银川市口腔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358000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358000元

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预算:80000元;二标段预算:58000元;三标段预算70000元;四标段:150000元。

4、标讯区域:地方

5、行政区域:宁夏银川市金凤区

6、采购品目:货物

7、行业划分:医疗设备

6、采购内容: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项目采购需求

备注

远程会诊一体机

远程会诊一体机4台

80000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显示器、观片灯、平板电脑

显示器1台、观片灯2台、平板电脑2台

58000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超声骨刀

1台

70000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口腔电子无痛麻醉注射仪、微创拔牙器械套装(简配)、种植手术器械套装

口腔电子无痛麻醉注射仪2台、微创拔牙器械套装(简配)*3套、种植手术器械套装*1套

150000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

注:本次投标报价、招标、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标段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一个完整标段进行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法人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证书原件)

(4)提供 2020 年 1 月至开标时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予以证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内)(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内);(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8)所投医疗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其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证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及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11)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提供保证金的缴纳凭证,同时开标当天通过对各供应商的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核查,最终是否成功缴纳以核查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6月18日-2019年06月24日(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上午8点--12点00分,下午14点00分--18点00分,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广兴公寓四楼招标采购部)。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携带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本地区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生产厂家溯源性代理证书、进口报关单、生产厂家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获取招标文件售价:自带U盘免费拷贝或邮箱发送。

四、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等: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9日09:00分整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盐大厦(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118号中盐大厦附楼)

投标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7月09日09:00分整在中盐大厦(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118号中盐大厦附楼)

投标时间:2020年07月09日09:00分整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六、其他补充事宜: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银川市口腔医院官网(http://www.yckqyy.com/

八、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银川市口腔医院

联系人:乔羽    

联系方式:0951-8647025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157号

九、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莉莹  

联系方式:0951-5103511、13259504461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广兴公寓四楼

 

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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