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口腔医院普通耗材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银川市口腔医院普通耗材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

2.项目编号:ZTSJ-NZC-A2421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9577.08

5.最高限价(如有):9577.08

6.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1

普通耗材

1

详见磋商文件

9577.08

 

数量

 

预算金额

据实单价结算

  •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库〔2023〕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161号);执行创新发展相关政策;《自治区财政厅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10号。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生产厂

家或中国总代理或本地区总代理商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

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

7)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88日至2024年8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00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 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820上午90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8月8日至 2024年8月15日18:00时,将报名资料以电邮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ztsjzbhc@126.com),由工作人员向已报名的供应商发放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供应商报名资料中须备注清楚项目名称、标段、标包、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相关信息。

2.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与银川市口腔医院官网

发布。

3.招标代理费:向中标人收取代理费用,协商收取1500元。

4.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与银川市口腔医院官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本项目预算为所需产品单价合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口腔医院

联系人:张老师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157号

联系方式:0951-864702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尤全乐  孟琳琳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3层

联系方式:0951-5156366

 

                                                                 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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