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银川市口腔医院手术室层流净化系统、医用气体设备带、分子筛制氧站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NXSTZC-24115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2000.00 元/年
5.最高限价(如有):82000.00 元/年
6.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年) |
备注 |
银川市口腔医院手术室层流净化系统、医用气体设备带、分子筛制氧站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维修和保养服务 |
1 |
银川市口腔医院手术室层流净化系统、医用气体设备带、分子筛制氧站设备维保服务,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82000.00 |
每年包含2000元以内维修配件费用。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8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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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 3 年,合同一年一签。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由代理公司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查询)。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加,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请各供应商携带加盖公章的《登记表》到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免费领取一套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将《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扫描提交至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邮箱地址:nxstzb2022@163.com)进行登记,同时上传一份WORD版登记表,邮箱主题必须填写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登记成功后获取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A座9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银川市口腔医院官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银川市口腔医院官网,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口腔医院
联 系 人:张璐
地 址:宁夏银川金凤区正源北街157号
联系方式:0951-8647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雷泽红、王倩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A座9层
联系方式:0951-5101797
代理机构: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