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XHC-2026-05/ZC-05
2.项目名称:银川市口腔医院种植中心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490320.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490320.00元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资格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注:以上(2)-(5)项,若供应商不提供承诺书可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161号);执行创新发展相关政策;《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10号。
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 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3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6年06月02日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违法记录查询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报名当天:所有资料及投标报名表信息表加盖单位印章扫描发送至339226747@qq.com邮箱并致电项目负责人报名,报名合格后获取磋商文件。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不予认可,报名表请各供应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磋商公告中参考版本自制或联系代理机构获取。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3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蓝泰广场B座3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2、请各供应商在公告期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3.本项目采用两轮报价方式,供应商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进行第一轮报价,在资格评审及响应性评审后进行第二轮(最后)报价。第二轮报价在第一轮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或不下浮报价,其价格为最后报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报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二次报价。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口腔医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157号
联系方式:0951-8647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D区20号楼401室
联系方式:1809529439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罗卫祥 电话:0951-864703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惠振军 电话:18095294398
代理机构:宁夏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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